泉臺審改辦〔2016〕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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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臺商投資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泉州臺商投資區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
關于保留和取消區級行政審批和
服務事項申報材料的通知
區直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通知》(國辦發〔2015〕86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辦事難、辦證難”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15〕119號)和市效能辦、市審改辦《關于開展審批服務申報材料“瘦身”工作的通知》(泉效辦〔2015〕16號)精神,區審改辦、區效能辦、區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聯合開展區級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申報材料的清理規范工作,對區級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報區管委會研究同意,決定保留區級11個部門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申報材料5830項(未標注份數的均統一為一式一份),取消申報材料219項。區直各相關部門要主動對接區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及時做好申報材料清理規范成果運用,堅決杜絕要求申請人提供已取消的申報材料。要做好行政服務中心內外網和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有關事項申報材料信息更新工作。建立申報材料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釋和有關政策文件調整情況,堅決取消各類無謂的證明和繁瑣的手續,對可減少減輕申請人義務的申報材料,各部門應自行精簡,再將申報材料精簡情況抄送區審改辦、區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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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保留的區級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申報材料指導目錄
泉州臺商投資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泉州臺商投資區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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