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臺商投資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第三批調整規范前置審批和
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區直各部門:
根據《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第三批清理規范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有關工作的通知》(閩審改辦函〔2017〕16號)有關調整規范前置審批和中介服務事項的要求,決定第三輪調整規范區級前置審批事項和中介服務事項,共清理規范區級前置中介服務事項1項。調整規范后,共保留區級前置中介服務事項81項。
附件:1.第三批清理規范后保留的區級前置中介 服務事項目錄 2.清理規范的區級前置中介服務事項目錄
泉州臺商投資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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