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臺商投資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銜接清理規范行政審批
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區直各部門:
根據《關于清理規范市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泉審改辦〔2017〕3號)文件精神,決定清理規范市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共調整區級前置中介服務事項1項。調整規范后,共保留區級前置中介服務事項80項。
附件:1.清理規范后保留的區級前置中介服務事項目錄 2.調整的區級前置中介服務事項目錄
泉州臺商投資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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