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處 罰 決 定 書
泉臺管民生監罰決〔2025〕1號
當事人:泉州臺商投資區悠秀酒館
法定代表人:黃倫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350521MA8U9ABC3W
地址:泉州臺商投資區東園鎮錦峰村杏秀路848號尊湖52號店
你單位存在使用童工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五條規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二條規定。
2025年4月9日,我局接到黃香投訴你單位拖欠工資,于4月16日向你單位下達《勞動保障監察調查詢問通知書》〔泉臺管人社監詢字〔2025〕2023897號〕,發現你單位存在招用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違法行為(黃香,女,漢族,2009年3月6日出生,住址:四川省岳池縣秦溪鎮小清溪村7組13號,現在居住于泉州臺商投資區張坂鎮,身份證號碼:511621**********82)于2025年2月26日進入你單位從事服務員,4月8日離開你單位,入職時未到法定的務工年齡,于2025年3月6日滿十六周歲,實際未滿法定務工年齡的用工時間為8天。4月28日,我局向你單位下達《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指令書》〔泉臺管勞監令〔2025〕0000842號〕要求你單位于2025年5月7日將該未成年人送回原居住地。目前,該未成年人回到居住地與其父親居住。
以上事實有《受理投訴案件登記表》、營業執照復印件、《勞動監察調查詢問通知書》、《勞動保障監察詢問筆錄》、身份證明復印件、《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指令書》、《護送證明》及照片等證據為證。
你單位在收到我局發出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后,未在規定時間內向我局提出陳述和申辯意見。現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決定對你單位使用童工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人民幣伍仟元(¥5000元)。
請你單位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我局領取繳款通知書并至銀行繳納罰款。到期不交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你單位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費用由你單位承擔。
地址:泉州臺商投資區鳳安路區綜治中心一樓勞動窗口(原東緯二路區公安分局旁)
聯系電話:27395526。
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民生保障局
2025年6月10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