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13904-0101-2025-00076
- 備注/文號:惠百政規〔2025〕1號
- 發布機構:惠安縣百崎回族鄉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6
根據《福建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219號)和《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泉政規〔2022〕3號)的有關規定,我鄉對2024年12月31日前以我鄉名義發布的13件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并經黨委擴大會研究通過。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保留(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3件(詳見附件1);
二、宣布失效(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0件(詳見附件2)。
宣布失效或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執行,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特此通告。
附件:1.保留(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2.宣布失效(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惠安縣百崎回族鄉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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