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于2025年6月30日印發了《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減免基本殯葬服務項目費用及建立節地生態安葬獎補機制>的通知》(泉臺管辦規〔2025〕1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切實減輕群眾辦喪負擔,進一步推進我區殯葬改革,建立健全公共殯葬服務體系,推動殯葬惠民措施從救助型向適度普惠型轉變,決定減免我區基本殯葬服務項目費用及建立節地生態安葬獎補機制。
二、制定依據
(一)《泉州市民政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困難群眾殯葬服務費免除項目的通知》(泉民事〔2025〕3號);
(二)民政部等九部門《關于推行節地生態安葬的指導意見》(民發〔2016〕21號)。
三、文件期限
本文件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6月30日止。
四、主要內容
(一)減免(獎補)對象及項目
1.我區對困難群眾(低保、特困人員)實施的殯葬服務費用減免政策,在原免除7項基本費用(遺體火化費、遺體運尸費、遺體接尸費、3天遺體冷藏存放費、1年骨灰寄存費、1天冰棺租賃費、1個普通骨灰盒)基礎上,新增3項減免項目(普通紙棺300元、3天普通守靈廳使用費960元、鐵板使用費20元),并將骨灰寄存費減免期限延長至10年,各項費用減免總額合計不高于3095元。
2.我區對重點優撫對象、革命“五老”人員及經區級公安機關開具允許火化證明的無名遺體,實施殯葬服務費用減免7項基本費用(遺體火化費、遺體接運費、遺體接尸費、3天遺體冷藏存放費、1年骨灰寄存費、1天的冰棺租賃費、1個普通骨灰盒),各項費用減免總額合計不高于1365元。
3.我區戶籍居民(含出生后尚未登記戶口的嬰兒),免除5項基本費用(遺體火化費、遺體接運費、遺體接尸費、3天遺體冷藏存放費、1年骨灰寄存費),各項費用減免總額合計不高于1015元。
4.具有我區戶籍的逝者,其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受托人或逝者生前意愿的受托人自愿選擇樹葬、花壇葬等節地生態安葬方式的,經申請,給予每例500元獎補。
(二)辦理程序
1.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對象、重點優撫對象、革命“五老”人員的喪事承辦人到死者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鄉鎮民政辦(退役軍人服務站)辦理免費申請手續,根據對象類型按要求如實填寫《泉州臺商投資區減免基本殯葬服務項目申請表》。喪事承辦人申請時須出具:承辦人身份證、減免對象(逝者)有效證件(如身份證、戶口本、城鄉低保、優撫證等)、死亡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經所在村(居)委會、鄉鎮民政辦(退役軍人服務站)審核蓋章后,喪事承辦人連同其它相關材料報送惠安縣殯儀館,在結算殯葬費用時由惠安縣殯儀館直接減免相關費用。
2.發現未知名遺體的,由區公安分局負責與惠安縣殯儀館辦理遺體接運、寄存手續、填寫遺體寄存單等。殯儀館應暫時將未知名遺體接運、寄存、冷藏。區公安分局應在十五天內對未知名遺體進行公告。惠安縣殯儀館接到區公安分局提交《泉州臺商投資區未知名遺體基本殯葬服務減免申請表》(附件2)及火化通知書后,按第一類對象給予減免費用同時對法定程序規定寄存期限內的冷藏費也給予減免。在區公安分局辦理相關手續后,惠安縣殯儀館應立即對遺體進行火化。
3.其他我區戶籍居民的喪事承辦人應提供逝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出生后尚未登記戶口的嬰兒應提供出生證以及父母雙方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原件以及復印件;社會福利機構由該單位出具證明。根據對象類型按要求如實填寫《泉州臺商投資區減免基本殯葬服務項目申請表》(附件1),經所在村(居)委會審核蓋章后,喪事承辦人連同其它相關材料報送惠安縣殯儀館,在結算殯葬費用時由惠安縣殯儀館直接減免相關費用。
五、關鍵詞詮釋
1.基本殯葬服務:指由政府提供的,旨在減輕民眾在辦理喪葬過程中的經濟負擔,保障逝者尊嚴,促進社會公平和諧的一系列服務措施。這些服務通常包括遺體接運、遺體冷藏、遺體火化及其他相關服務。
2.節地生態安葬:節地生態安葬是指以節約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為核心目標,在指定的節地生態安葬范圍內采用不占或少占土地、可降解或循環利用的安葬方式,替代傳統墓葬的現代殯葬模式。其本質是將殯葬活動與生態文明建設結合,推動“綠色殯葬”從理念向實踐轉化。
3.可降解骨灰盒:可降解骨灰盒是指采用環保材料制成、具備自然分解特性的骨灰容器,通過物理、化學或生物作用,在安葬后逐步降解為無害物質,契合生態殯葬與綠色環保理念,是傳統骨灰盒的替代性產品。
六、政策咨詢方式
《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減免基本殯葬服務項目費用及建立節地生態安葬獎補機制的通知》由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民生保障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95-27396626,郵箱:tsminzhe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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